商业三者险和交强险的区别
首先,两者都是保障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遭受直接毁损的,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次,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强制性必须要保的,一般情况下,发生保险事故后,都是通过交强险先行理赔,对于损失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如果您办理了商业三者险,则可进一步在三者险里根据事故责任比例以及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进行理赔。
未及时投保交强险会产生什么后果?
答:自2006年7月1日起,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都必须按照要求及时投保交强险。
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依照相关规定扣留机动车,同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依照规定处以“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2倍的罚款” 。
哪些情况下可以投保短期交强险(即保险期间可以不满一年)?
答:以下情况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交强险:
1)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2)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如:领取临时牌照的机动车、临时提车等);
3)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4)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交强险标志丢失或损毁,如何处理?
答:如果被保险人为您个人,您可以携带保单、您的居民身份证;如果被保险人为您单位,您可以携带保单、授权委托书和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到承保公司申请补办。届时需要填写交强险标志补办申请(个人的需被保险人签字;单位需盖章);若标志属于毁损的,还需携带旧保险标志。
材料齐备后,填写交强险标志补办申请后,承保公司将为您办理新的交强险标志。
交强险标志补办须提供什么材料?
补办须提供,交强险保单正本、个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同时填写一份交强险标志补办申请书(个人签字、单位盖公章)
交强险标志遗失,可否异地补办?
交强险标志遗失补办只能到原承保公司办理,不能异地补办。
哪些情况下交强险可以办理退保?
答:(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四)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
(五)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车籍所在地按地市级行政区划划分);
(六)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办理合同解除手续时,投保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保人因重复投保解除交强险合同的,只能解除保险起期在后面的保险合同,保险人全额退还起期在后面的保险合同的保险费,出险时由起期在前的保险合同负责赔偿。
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投保人须持车辆新入户地区的交强险保单、机动车所有权转移证明办理原保单的退保手续,且退保时间须在新交强险保单起保日后。除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外,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时,保险人不得接受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的申请,应要求投保人按照《条例》的要求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
新车因质量问题或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导致投保人放弃购买车辆或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投保人能提供产品质量缺陷证明、销售商退车证明或交管部门的不予上户证明的,保险人可在收回交强险保单和保险标志情况下解除保险合同。
交强险退保需提供什么单证?
一般情况下,退保交强险需携带:
1、交强险保险单原件、保险标志原件、保费收据等保险单证;
2、“终止强制保险合同申请书”:个人车辆要被保险人签字,单位车辆应盖章;
3、(依法注销、停驶、丢失、转籍、新车收回)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重复投保“强制保险”的应提供同一标的重复保险的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如果非被保险人办理,应由投保人出具“办理批改委托书”,载明委托×××办理××××××车辆的××××批改事项。被保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在委托书上加盖单位公章;投保人为自然人时,由投保人签名并提供身份证原件;
6、投保人(为自然人时)及办理批改经办人的身份证;
7、车辆行驶证。
以上为退保基本手续,具体情况可向承保公司业务专员咨询。